内容提要:根据《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开发区社区管理部门组织对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有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可会同业主委员会进行评价;业主可通过居民委员会发放的《业主满意度调查表》参与星级评价考核。调查对象主要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楼门长、业主代表、小区居民、调查人数不低于小区总户数的20%,且不少于20人。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付**”留言:我经常看到关于“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咨询这些物业的评价如何进行?业主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参与评价?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根据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滨海新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开发区社区管理部门组织对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有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可会同业主委员会进行评价;业主可通过居民委员会发放的《业主满意度调查表》参与星级评价考核。调查对象主要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楼门长、业主代表、小区居民、调查人数不低于小区总户数的20%,且不少于20人,具体请咨询小区所在居民委员会。(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